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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財產糾紛可以要求法律援助嗎?

離婚後財產糾紛壹般不允許法律援助。但是,財產糾紛符合下列法定條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當事人經濟困難,未委托代理人;

2.是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財產糾紛。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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