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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女方子女。

法律主觀性:

具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子女所有”屬於夫妻雙方在房屋上立下的遺囑,受法律保護。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後才生效。協議離婚建立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但只有在婚姻登記處確認離婚協議後才生效。離婚協議是附條件效力的民事行為。當條件滿足時,協議將生效。即離婚協議只有在雙方取得離婚證或離婚調解書時才生效。只要離婚協議生效,雙方約定的內容就生效。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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