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規定離婚有兩種,壹種是協議離婚,壹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後,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指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 *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