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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去派出所開證明嗎?

法律主觀性:

可以,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書簿換發手續。離婚後戶口本變更為婚姻狀況離婚,需要當事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將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為離婚。

法律客觀性:

《民政部關於貫徹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三條當事人持有的戶口簿內容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不壹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件換發手續後,方可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申報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的內容不壹致的,婚姻登記機關主要以當事人本人的書面陳述為依據,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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