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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友的人物經歷

65438+9月0964,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政法專業;

8月1968,留校待分配;

1968 65438+2月鹽城縣“五·七”幹校,連副教導員,縣革命委員會組織科員;

1973鹽城團委常委;1973 11鹽城市公安局政秘股副股長;

1975連雲港市新浦區委書記、辦公室副主任;

65438+9月0980連雲港市新浦區副區長;

1981 9月連雲港市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市法律顧問處主任(其間:1982 7月至1983 1月在中央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習);

1983年9月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

1987年8月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88年2月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副書記;

1988年3月至今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98 11.02法官)。

2003年2月任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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