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文件也對民間借貸雙方的利息作出了規定,其中提出了兩個基準,即年化收益24%和36%。
如果約定收益在0~24%的範圍內,那麽這個收益既是國家支持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約定收益在24%~36%的範圍內,那麽這個收益不是國家支持的,而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約定收益在36%以上,那麽超過36%的收益既不受國家支持,也不受法律保護,即如果出現糾紛,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