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很多,但我認為最大的還是法律的執行,法律是否適合當時的發展。
如果健全的法律制度得不到執行和遵守,又有什麽用呢?只是空談。
如果健全的法制在當時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障礙,政府不加以修改,堅持過時的“健全法制”就更沒用了,國家就會滅亡。
我認為壹個適合時代發展的“健全的法制”才能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只有這樣,才能失去民心,才能維持強大的國家體系。
我想知道妳的想法,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