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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立案後等待審判嗎?

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中法院在立案後並不立即開庭。法院立案後要內部流轉,確定案件屬於普通程序、簡易程序還是小額訴訟後,指定審判長。然後是法律文書,隨訴訟送達當事人,提供證據說明。壹般至少在(被告)取得證據後(約15天),才會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安機關偵查。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司法工作人員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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