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違反廉政紀律,貪汙、索賄、受賄、行賄、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上一篇: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夫復婚?下一篇:鄰居糾紛法院受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