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簡稱:ICAC
葡萄牙語:反腐敗委員會
已建立:1999 65438+2月20日。
性質:根據《澳門基本法》第59條,在澳門設立獨立的辦事機構。其工作只需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不對任何其他政府部門負責。
職責:反腐敗和處理行政投訴。
現任ICAC專員:張宇
辦公地址:澳門新港黃巢廣場松裕盛廣場14樓,在黑沙環設有社區辦公室。
原:“反腐敗和行政違法高級專員辦公室”,簡稱“反貪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