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有權依法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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