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法律法規上沒有分手費,婚姻關系結束時對另壹方的補償不能稱為分手費,但也不同於財產分配。男方承諾離婚的話會支付壹定的錢。那麽法院就會支持補償協議的法律效力。分手費的形成首先應建立在男女雙方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