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法人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企業組織,具有獨立的財產和法律地位。每個獨立法人公司都有自己的經營範圍、財務狀況和法律責任,相互獨立,互不幹涉。兩個獨立法人公司視為兩個獨立單位,不合並為壹個單位。在業務、財務、法律上相互獨立,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