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家樂的第壹代產品有嚴重的質量隱患,因為當時我們國家這方面的法律還不完善,我們就停產了。目前,如果這類大型家電、汽車存在嚴重的質量隱患,廠家應該在最短的時間內對已售出的產品進行緊急召回,並賠償消費者由此造成的損失。
2.本案中,消費者未按說明安裝使用,存在違規操作,對事故負有責任。
3.綜合分析,本案主要原因是產品存在缺陷,商家和廠家應承擔主要責任。
4.參考判決書:被告承擔造成損失的70%。原告承擔30%的責任,自行更換新熱水器。
案例二:
1.《消法》中有關於消費者權利的規定——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收取“開瓶費”的案例明顯違反規定。
2.酒店的行為屬於“霸王條例”,這是目前的國家安全。全力整改的重點是,情緒化和理性化不合適。
3.原告的請求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