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等發布了《關於駐外使館處理華僑婚姻地法律問題的原則》,確立了婚姻以婚姻地法律為基礎的原則。並規定我國駐外使館原則上不受理華僑與外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但是,如果雙方都是華僑,符合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所在國法律允許,且雙方都堅持在中國使領館進行結婚登記,中國使領館可以為其辦理結婚登記,並頒發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