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兩位老人去世後,其他子女自願放棄財產繼承權,只剩下壹個人。其他孩子需要什麽手續?

兩位老人去世後,其他子女自願放棄財產繼承權,只剩下壹個人。其他孩子需要什麽手續?

兩個老人去世,其他子女自願放棄財產繼承權,只剩下壹個人。其他子女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公證處做放棄財產繼承權的公證。

然後讓壹個人單獨繼承,做個繼承公證。

繼承權:

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包括兩層意思: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是指在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規定或者遺囑指定接受被繼承人繼承的資格,即繼承人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和能力。

2.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是指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享有財產權,即已經屬於繼承人並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

  • 上一篇:老師不能打學生。
  • 下一篇:路權不受保護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