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地說,如果妳能在這樣的事情上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那麽所有的遊戲網站都不應該發展。
即使遊戲賬號裏有大量的虛擬財產,在運營者眼裏也只是壹套系統程序,在法庭上就更沒有價值了。
在我看來,為了遊戲,這些都是不必要的。
僅此而已。我去做作業了。
PS:我問過學法律的姐姐。她說證據很重要。我建議我和運營商談壹談,達成協議。可以網上上傳,貼吧什麽的,也可以直接洽談。4000元不需要走法律渠道。
還有,我姐說妳朋友是典型的搗蛋鬼。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