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宅基地使用權歸屬的鄰裏糾紛中,《宅基地管理條例》規定的《宅基地證書》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而該宅基地1987年的《宅基地合同》不是有效文件。
無論發生什麽情況,都以2009年的宅基地證為準,最具法律效力。涉及宅基地的鄰裏糾紛需要遵循法律規定和相關程序。如有爭議,應及時尋求法律援助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