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應該出自自由主義鼻祖洛克:“沒有法律的地方,就沒有自由。”這句話說明了法律和自由的相互依存,也是很多政治家喜歡的。事實上,洛克和孟德斯鳩等當代哲學家都堅持法律對自由的工具性意義。洛克也說過,“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或廢除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他這句話其實是在解釋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但實際上有法律就沒有自由。嚴格來說,有法制就有自由。如果壹個地方沒有法律,所有人都不受約束。可想而知會有多混亂。混亂令人生畏,令人恐懼。我們能談什麽自由?就算有法律,如果有壹個名存實亡的法律,獨裁者壹個人說了算,會怎麽樣?
所以沒有法律的地方就壹定沒有自由,有法律的地方也不壹定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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