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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專項行動指的是什麽?

法律分析:六大專項行動是指紮實落實政策、金融服務、降本減負、擴大民間投資、改善營商環境、領導幹部聯系服務企業、探索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應急機制、小微企業差別化監管機制和貸款應急資金管理平臺等六大專項行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的責任形式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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