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拖欠材料費是買賣合同糾紛。當事人應當收集證據證明買賣雙方關系的存在,或者買賣雙方的資格,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勝訴後,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如果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拒不履行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將被上傳征信,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受到司法拘留的處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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