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協議簽訂後,會發生各種情況,影響協議的履行。所以在協議中,各種情況通常都是通過列舉和蓋底來說明的。包括但不限於“這是這種方法的使用,後面通常會列出幾種情況,意思是包括後面列出的幾種情況,但不僅僅是這些情況,還包括其他性質相同或相似但沒有列出的情況;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沒有列出的事項,只有與已經列出的事項性質相同或相似,才能列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64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民法典》第465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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