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親屬關系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人已註銷戶籍的,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委托書》和本人《居民身份證》;
4.當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護照、通行證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