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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樓下漏水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漏水受損方應先請房屋質檢部門對漏水原因及如何補漏做出鑒定報告;經鑒定,屬於相鄰方過錯的,可以根據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者及時修復,並可以要求相鄰方對修復期間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如果相鄰各方不合作,受害方可將爭議提交法院。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樓上漏水這樣的情況。不管是物業還是樓上住戶的原因,我們都可以找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漏水原因,然後根據鑒定結果做出不同的處理,比如起訴物業或者業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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