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認為,人類原本處於壹種原始的“自然狀態”。這個時候還沒有私有制和不平等。私有制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國家是通過訂立契約而誕生的,人民是訂立契約的主體。因此,他提出了“人民主權”的思想。國家主權不能分割或轉讓。所有人權都必須體現人民的意願。法律是“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