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證據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壹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證據的。對方當事人主張證據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秘密獲取的視聽電子證據中記錄的內容往往對壹方不利。壹般情況下,這壹方是不會配合取證的。如果對方當事人(視聽證據取得人)提出相關主張並可以使用視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