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其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銷售珍貴樹木或者其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