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國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國家對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對合資、外資企業進行征收,並給予相應補償。換句話說,中國沒有將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國有化。如果要實施征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因特殊情況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
(2)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3)對被征收人給予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