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質效果,即實體權利義務方面的法律後果。送達有執行內容的判決書、調解書的,義務人應當在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逾期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有權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2、程序效力,即訴訟法律關系的效力。如果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出庭傳票送達後,當事人有義務出庭進行訴訟活動。希望以上陳述能幫助妳理解法院送達法律文書的法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