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處罰是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安全帶是用於設備的安全部件,如在飛機上飛行,或高空作業和表演技能,以確保安全。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
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