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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業停業整頓的法律依據

法律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賓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所、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活動場所的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致使該場所有發生安全事故的危險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後,處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並按規定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遊者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交住宿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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