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六十五條。旅遊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包價旅行社應當將扣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返還旅遊者。從上面提到的法律規定來看,旅客不僅可以在出行前要求退款,還可以在出行過程中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退款!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