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當履行是壹種事實行為時,不要求債務人有行為能力;當它是壹種法律行為時,要求債務人具有行為能力。

“當履行是壹種事實行為時,不要求債務人有行為能力;當它是壹種法律行為時,要求債務人具有行為能力。

履行是壹種事實行為:比如在買賣汽車的情況下,賣方交付汽車,在我國和其他不奉行物權行為理論的立法例中屬於事實行為,不要求債務人具備行為能力。

是壹種法律行為:在委托合同的情況下,如果委托事務是受托人代為購買房屋A,受托人履行委托合同項下的債務是與出賣人簽訂合同代為買賣房屋A,需要債務人的行為能力。如果債務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的實施需要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以上摘自崔建遠普通民法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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