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看他的主觀方面,如果桌上的毒藥是為了殺人,那麽誰喝了藥中毒了,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第二,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意圖。毒藥還有其他用途,比如毒死老鼠。只是先放在桌上,不小心喝了,才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如果妳的辦公桌放在公共場所,也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競合。
第四,要看這個人的年齡和精神狀態。14歲以下或精神疾病不會構成犯罪。
還有很多其他的可能性,妳的條款太寬泛了。
供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