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制。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制度);
試卷四:例題(案例)分析、司法文書和討論。包括:試卷壹、二、三所列科目。
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這是司法考試的內容,通過率很低。妳應該盡力去接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