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看情況。
1.法院必須在起訴狀提交法院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2.法院將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妳的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不答辯不影響庭審。
3.將在審判前3天發出通知。在此期間,如果對方當事人申請延期審理,或者法院認為有必要增加必要的訴訟當事人,都會影響最終的審理時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當事人逾期不繳納訴訟費用又不申請司法救助,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未繳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