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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的起源

“法”是法律的前身,我國先秦時期稱之為“刑名符咒之學”或“魔”,漢代稱之為“法”。

不知道題主問的是不是這個意義上的法律。法律來源於社會生活。社會上有法律現象的時候,就會有關於這些現象的思想和觀點,就會有壹類專門研究法律現象的法學家。隨著立法的逐步發展,成為壹個復雜而廣泛的整體,出現了新的社會分工。

然後,就形成了職業法學家階層,同時,法律也就產生了。

我說的不夠具體,但手答有限。希望能幫到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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