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第壹條
綠色金融是指支持環境改善、氣候變化和資源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在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為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和風險管理提供的金融服務。
第二
綠色金融體系是指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及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和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支持經濟向綠色轉型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