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595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