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在買賣合同中,賣方對設備加鎖是否構成侵權?

在買賣合同中,賣方對設備加鎖是否構成侵權?

本案屬於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7)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上述侵權責任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 上一篇:律師的職責是什麽?
  • 下一篇:美國離婚財產怎麽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