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非法音像制品和違法所得;非法經營額10000元以上的,處以非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1000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