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為滿足個人或單位居住、商業使用或商住兩用的意願,將房屋出售給個人或單位的行為。
二手房雖然價格比壹手房低,但是問題會比壹手房多。二級市場開放以來,買賣雙方心態不穩定,對市場價格沒有把握。賣家總想把自己的房子和商品房比壹比,定更高的價格。購房者認為房改是老房子,價格應該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