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0號公布。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決定》,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公布。《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七章72條,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