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在不了解原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安排新的用人單位是否違法?

在不了解原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安排新的用人單位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法律不禁止雙重勞動關系,前提是原單位沒有異議,並提前告知新單位。否則,原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而且新單位還會因為妳隱瞞存在的勞動關系,構成欺詐,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幹問題的通知》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前,應當查驗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無勞動關系的文件。

  • 上一篇:樓上裝修挖地暖地線15 cm槽違反物權法嗎?
  • 下一篇:民法典中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