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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合同可以要求退還轉讓費嗎?

法律分析:未簽合同的轉讓費可以退。且壹方要求返還轉讓費,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壹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對方做出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壹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不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當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者信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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