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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在我國實體法部門屬於什麽法律?

國家法屬於上位法。

《反分裂國家法》於2005年3月6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具體意義如下:

1.在中國憲法的基礎上,中國人民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完整的決心以立法的形式表現出來;

2.對猖獗的臺獨勢力的有利打擊;

3.對促進兩岸繁榮穩定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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