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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有什麽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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