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用,並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表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人。
第五條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範圍內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人承擔。
第七條保險代理人的監督管理機關是中國人民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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