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和客運站管理條例》
第五十壹條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公共汽車經營者和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加強對實名制管理相關人員的培訓以及相關制度和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十二條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實名制登記管理辦公室登記、采集的乘客身份信息和乘車信息保密,但按照公安機關要求如實提供的除外。乘客身份信息和乘車信息保存期限自采集之日起不得少於1年,視頻圖像信息保存期限自采集之日起不得少於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