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第八條圖書、音像、電子、報紙、期刊出版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壹定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二)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範圍;(三)具備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必需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